3月6日上午,江西省萍乡市委、市政府为因抢救人民生命财产而光荣牺牲的上栗县消防中队广西籍武警消防战士陈启宁烈士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参加追悼会的有公安部、省、市、县有关领导及当地干部群众2000余人,南宁市兴宁区特派代表前去向烈士敬献了花圈。目前,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为烈士报请了个人一等功。
抢救人民财产 瞬间化为永恒
2008年3月4日13时14分,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消防中队接到报警,上栗县国际大酒店后山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已经严重危及到山头北泰花炮厂安全,厂内有各种大小烟花药剂厂房、仓库共计20余间,其中还有一间危险性极高的亮子库。
13时25分,陈启宁随队到达火场。通过现场火情侦察,发现亮子库离附近居民住房仅100余米,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当时因风力很大,产生了许多飞火,并逐步向花炮厂围墙靠近。为打击飞火、阻止蔓延,全力保护亮子库等重要部位,陈启宁主动请战,利用消防车出水枪灭火,阻止火势向花炮厂蔓延。由于火势凶猛,且飞火随风四处飘散,火场面积逐步扩大。
14时15分,飞火导致花炮厂发射硝(成分主要为硝酸钾、木炭灰、硫磺)仓库燃烧,引起爆炸。爆炸形成冲击波顿时将厂房夷为平地,消防车被原地掀起,周围5公里的房屋玻璃全部震碎。陈启宁当时离爆炸点仅10余米,受爆炸冲击波巨大冲击,当即壮烈牺牲。陈启宁被公安部批准为烈士。
青春在军营闪光 练就一身本领
“第一个赶到现场,第一个冲进火海,第一个面对险情,第一个抢救群众。”这是战友们对陈启宁一致的评价。入伍以来,陈启宁先后参加灭火抢险救援100余次,抢救遇险群众20余人,被誉为“红门拼命三郎”。
1987年6月,陈启宁出生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2006年12月,风华正茂的陈启宁报名参军,如愿以偿地成为一名光荣的消防战士。
消防部队除了日常灭火工作之外,还承担着繁重的“急、难、险、重”的抢险救援任务。这就要求每名消防战士必须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陈启宁不仅身体素质好,而且训练非常刻苦、认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成为全市消防部队的业务尖子。在今年2月底支队举行的冬季训练“练体能、夺红旗”竞赛活动中,他取得了5000米第一名,爬绳上四楼、救助结绳操和提水带登八楼三项第二名的好成绩。
对于陈启宁来说,警铃就是战斗的号角,水枪就是战斗的武器,火场便是他无畏的战场。每当火警铃声响起,他总是第一时间跳上战车,冲向火场,英勇顽强地与火魔做殊死的搏斗。在他的脑海中,一个消防战士应该履行的铮铮誓言是:有险必救,有难必帮。入伍才一年多,却表现突出,已先后2次受到支队嘉奖。在这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陈启宁又主动将支队给他发放的2000元困难补助金捐赠给了灾区。
陈启宁走了,怀着对人生无限的梦想,故乡的滔滔邕江水将永远纪念逝去的年轻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