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永安市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实施办法》实行,永安籍群众及无名(无主)遗体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作为永安市2014年民生工程重点行动计划的社会保障项目之一,今年,永安市财政安排预算240万元,专项用于惠民殡葬政策。按照规定,4月1日起,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对象从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扩大至具有永安市户籍的群众和无名(无主)遗体,基本服务费用包括火化费、城区车费、抬卸费、卫生消毒费、装骨灰费和材料费,上述费用由该市财政支付,在丧属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给予免除。(陈莉莉 邓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