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值全县疫情防控最严峻时刻,为切断因治丧引发的疫情传播链,确保不发生治丧聚集性疫情,特提出如下倡议。
疫情防控期间(县内有确认感染者期间,简称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举办治丧活动,确需治丧的提倡先火化后治丧,治丧活动中自觉落实以下要求:
1.事前及时报备。提倡先火化后治丧。疫情期间,办理治丧活动执行村(社区)报备制度,丧事主办方向所在辖区村(社区)申报。
2.控制治丧时长。3天以内办结丧事活动。
3.规范治丧场所。县城城区内治丧必须到殡仪服务站进行,严禁乱搭灵棚、噪声扰民。乡镇集镇治丧原则在殡仪服务站进行,尚未修建殡仪服务站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临时集中治丧点。
4.严控参与人员。丧属要动员外地亲属、朋友原则上不来现场参加治丧活动,可通过网络形式进行悼念。严禁尚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县内人员及县外高风险区返云人员参与治丧活动。对已到达治丧现场的弹窗、黄码和红码人员,由村(社区)按相关规定劝返,确因情况特殊的,经村(社区)同意后,按疫情防控要求管理。
5.严格现场管控。治丧现场要设置场所码,进入人员持正常健康码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码进入,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村(社区)指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不能扫场所码的实行实名登记。
6.控制用餐规模。县城治丧现场禁止聚餐。其它治丧现场聚餐规模控制在50人以内,并按错锋分散就餐原则执行。
7.规范治丧活动。提倡哀乐治丧。县城治丧现场严禁敲锣打鼓、放鞭炮,其它治丧现场保留一支锣鼓队。疫情期间所有治丧活动不请乐队、号队等表演团体。
8.明确防疫责任。治丧活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丧事活动主办方为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要与村(社区)签定白事简办承诺书,明确治丧起止时间、人员规模等事项,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文明治丧,既是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需要,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互相监督,规范操作,用实际行动共战疫情,为早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