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殡葬中介乱象需迈三道坎
受访人士表示应明确法规、提高准入门槛、综合执法等监管殡葬中介
现状1 监管社会殡仪服务者“无法可依”
南京市殡葬协会副会长阮锋表示,殡葬管理常常缺乏明确法律条文规范,对违法行为和事件缺乏明确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使管理部门经常陷入无“法”可依、无“法”可究的境地。
针对个别地方殡葬中介公司托管医院太平间,中部地区一基层殡仪馆负责人坦承,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行,“但总感觉这样不对,不过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
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张年长称,《殡葬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对社会上的殡仪中介服务人员如何监管。”
现状2 一人一车无照也可开殡葬公司
目前,从事殡葬服务的法人抑或个人,入行没有统一的职业资质和标准。
合肥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花圈店、寿衣店,实际上是不具备代理殡仪服务资格的。但在暴利驱使下,他们会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一个人、一辆车就可以开个殡葬服务公司,还有很多无照经营的。”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所长李伯森等建议,开办殡葬服务机构除了资金、场地外,必须要符合殡葬执业资质;个人必须获得专业资格证书、年审等,才能从事该行业。
现状3 执法主体分散监管出“盲区”
受访人士表示,在遏制价格“虚高”中,政府部门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权责不匹配问题。
南京市殡葬管理处宣教科科长黄隽表示,殡葬管理部门根本无法独立完成对殡葬行政执法的整个操作程序,须依赖国土、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来完成,执法主体相当分散。
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原上海理工大学教授乔宽元建议,地方政府应召集民政、工商、国土、交通等部门,建立专门的执法队伍,加大对殡葬中介的监管、查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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