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前出台新规,从今年11月1日起,凡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将由市或区级政府“买单”,不需要逝者家庭支付,但超出标准的费用仍由逝者家庭自付。
新出台的《南京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规定,此次由政府买单的殡葬基本服务费总共有7项,包括遗体接运费、搬运费、冷藏费、化妆费、火化费、骨灰盒费用以及骨灰存放3年的寄存费,费用总计在1000元以上。城乡低保及边缘户居民、重点优抚对象,除可享受以上7项基本殡葬服务外,另外可免费提供租用小告别厅,免费提供其参加集体江葬或在指定墓园享受生态葬。
新办法明确,五类对象可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具体包括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及收养、救助的人员,南京市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以及驻宁部队现役军人。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