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兴隆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旌德县兴隆镇委员会 旌德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抄送: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兴隆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镇殡葬整治工作,依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以及《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民发〔2020〕9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原则,围绕生态立县,着力整治滥建乱葬,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推动移风易俗,为共建美好家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保护生态和节约土地相结合原则。采取公墓集中安葬、栽树遮挡、覆土绿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易地迁埋等方式进行分类整治,积极倡导和鼓励实行火化,提倡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现代文明安葬方式,达到节地生态的目的。
(二)坚持科学规划和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原则。在充分论证、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做好全镇殡葬管理控制性规划和布点性规划,对村级公益性公墓进行科学选址,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殡葬综合整治行动。
(三)坚持规范新墓和治理旧墓相结合原则。在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同时,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禁止在规划控制区域内违法建墓、翻新扩建旧坟和新增遗体安葬。
(四)坚持依法整治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积极引导、做细群众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整治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五)坚持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原则。殡葬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全镇各相关单位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积极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达到综合治理效果。
三、目标任务
全镇殡葬整治工作按照“两年三步走”的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从2021年1月至3月,不断巩固“三线六区一园”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高铁沿线、县内主要河流沿线;六区:居民住宅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一园:城市公园,下同),完成“三线六区一园”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的摸排;各镇村充分酝酿,初步确定公益性公墓选址;同步编制完成全镇公墓建设控制性规划、草拟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
第二阶段,从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完成全镇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启动并完成全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第三阶段,从2022年7月至12月,利用6个月时间完成全镇“三线六区一园”可视范围内旧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不断巩固“三线六区一园”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成“三线六区一园”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的摸排;各镇村充分酝酿,初步确定公益性公墓选址;同步编制完成全镇公墓建设控制性规划、草拟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2021年1月-3月底)
成立组织,制定方案。镇党委成立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内设综合协调组、宣传舆情引导组、综合执法组、巡查检查组四个工作小组。制定下发全镇殡葬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全镇殡葬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村要传达全镇殡葬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本地殡葬整治具体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殡葬整治工作,着手开展殡葬整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
宣传先行,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殡葬整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树立破除迷信、厚养薄葬、节俭治丧新理念。要动员全镇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镇党群综合平台要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互联网、微信、广播电视等手段对殡葬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控制负面舆情;要向全镇干部群众发出倡议,加强舆论引导,引领文明新风;各村要在集镇、居民集中居住区、村(居)委会等群众聚集场所张贴殡葬整治公告,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组长会议,广泛进村入户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完成时限:殡葬整治全过程)
加强摸排,掌握底数。各村根据全镇殡葬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滥建乱葬坟墓进行摸排,重点做好各村涉及“三线六区一园”范围内滥建乱葬坟墓和“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外硬化墓、活人墓进行摸底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摸清墓主、坟墓类型、占地面积等信息进行造册登记,明确专项整治底数,为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做准备,摸排出的基数将作为兑现专项治理经费的主要依据。(完成时限:2021年1月底)
尊重民意,科学选址。各村建立公益性公墓应尽量选用荒山瘠山,不得建在生态保护红线、国家森林公园、各类景区、自然保护区;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源保护点附近;不得建在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公益性公墓应该在布点规划范围内科学选址。各村要根据已建公墓情况、交通状况、山区实际、群众意愿、人口及自然死亡率等因素,就公益性公墓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形式等问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组织召集村民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公益性公墓选址及建设方案,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公益性公墓选址原则上“一村一墓”,居住特别分散的也可“一村多墓”,居住相对集中的相邻村鼓励“多村合建”,以节约土地,方便群众祭扫。(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
(五)编制规划,抓好管控。待全县公墓建设控制性规划出台后,镇、村要依托各级主流媒体、微信平台、户外广告、大喇叭等渠道广为宣传,让辖区党员群众知晓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步谋划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镇、村要对“三线六区一园”区域进行严格管控,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不得新增墓穴,翻新、扩建旧坟,禁止利用现有墓穴进行安葬,其他区域的墓穴严禁翻新扩建或未备案私自建墓。(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
第二阶段,完成全镇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启动并完成全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
(一)部门联动,完善手续。对符合“两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下同)的公益性公墓选址,履行林业及土地报批、招投标等相关程序后,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好公益性公墓实地选址、规划调整、建设用地及林地报批、项目招投标等开工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步完成公墓建设布点性规划。(完成时限:2021年4月-2022年3月底)
(二)严控标准,抓好建设。根据省市县关于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相关规定,各村结合“非标专项债”项目,在县民政部门业务指导下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区分情况安排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因势而建,墓碑要小型多样,墓区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墓穴能不硬化的尽量不硬化,尽可能保持原有生态植被,提倡按“不留坟头、集中深埋”的方式建设生态化公墓。做好公墓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等配套公用设施,便于群众治丧祭扫。墓穴建造规格要按国家相关建设设计规范执行,墓穴单穴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穴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高不得超过1.2米。(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依法依规,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相关规定,农村公益性公益性公墓管理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实行政府定价,不得变相开展经营性收费。禁止建设、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禁止非法出售(租)墓葬用地、禁止农村公益性公墓性墓地从事经营活动。各村要加强滥建乱葬现象日常巡查检查,建立镇对村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村(居)干部绩效相挂钩。加强殡葬信息员队伍建设,实行滥建乱葬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及时掌握死亡人员信息及遗体安葬情况,成立由镇综合执法平台组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果断处置辖区内滥建乱葬违法违规行为。公益性公墓建成后,积极引导新增遗体和旧坟遗骸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第三阶段,利用6个月时间完成全镇“三线六区一园”可视范围内旧坟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总结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7月-12月)
(一)制定政策,强化保障。将根据县出台《旌德县“三线六区一园”范围内旧坟综合治理奖励补助办法》,明确不同坟型、不同治理方式的相应补助。自愿将新增遗体安葬在公益性公墓或采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进行安葬的、积极配合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实施旧坟遗骸迁移的或者对公路、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旧坟,自觉采取绿化、深埋处理的,给予一定奖励。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保障落实。(完成时限:2022年7月初)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村要重点对“三线六区一园”旧坟存量进行综合施策、分类治理,基本实现“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四周可视范围看不见墓穴的目标。治理原则是:1.“活人墓”一律拆除;2.有碍观瞻的硬化墓、豪华墓、精装墓应当予以拆除迁移;3.年代久远土坟可采取栽树遮挡方式处理;4.对查不到坟主的坟墓,由各村进行公告,逾期无人认领的确定为无主坟,由各村组织人员负责拆除,遗骸就地深埋。也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整治措施达到整治目标。遮挡树种一般选择四季常青树种,如柏树、红叶石楠等。“三线六区一园”范围内存量旧坟、土坟禁止私自硬化,禁止翻新扩建,禁止设置大墓碑。(完成时限:2022年7月-12月底)
(三)持续推进,严管严控。镇村在抓好“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坟墓治理的同时,按照“三个禁止”的要求继续做好其他坟墓管控工作。对不在规划控制区域内,自愿将旧坟遗骸迁到公益性公墓的,在集中整治期限内准予享受同等迁移政策。在集中整治期间且公益性公墓未建成的,因新增遗体确需建墓的(不得占用耕地、林地),实行备案制度,须经镇政府、村(居)委会批准后在镇、村施工监管下方可建造,严格按国家规制建墓。“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内一律不得审批建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殡葬整治应急会商机制和镇领导联系包保村制度。全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对殡葬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调度。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镇为民服务平台负责牵头做好殡葬整治工作、具体组织“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保障,督促存在问题并及时向殡葬整治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镇经济发展平台要加强“非标专项债项目”总体统筹推进;重点做好公益性公墓用地涉及林地的报批手续;保障必要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落实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整治奖补经费;镇综合执法平台做好用地报批和违法查处等相关工作;各村要压实主体责任,具体实施殡葬整治工作,实行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负责制,各村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两委成员分片负责,村干部包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动员,更新观念。全镇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殡葬整治的紧迫性、必要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殡葬整治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拥护殡葬整治。各村要深入入户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墓主座谈会等会议,做通干部群众思想工作,使新思想新观念深入人心。各村(居)委会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制定具体的操办章程,明确操办标准和要求。大力宣传节地生态、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安葬理念。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祭礼、生态安葬、生态祭扫,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三)强化调度,加强考核。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和重点任务工作定期调度机制。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强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和调度,对进度靠后的村进行通报,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第一阶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宣传引领、滥建乱葬坟墓的摸排等情况;第二阶段,重点检查控制性及布点性规划编制、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督促检查坟墓治理、整治工作进度、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新增遗体进入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等情况。将殡葬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的目标管理考核。
(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各单位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丧事活动和“滥建乱葬”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同时要持续开展督导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将根据县出台《旌德县殡葬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拒不执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党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五)巩固成果,完善机制。镇、村要不断巩固殡葬整治成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为今后殡葬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思路。镇健全完善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环保、农水、城管等部门力量,积极应对殡葬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依规打击滥建乱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村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整治滥建乱埋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滥建乱埋现象反弹。
附件:1.兴隆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殡葬管理工作宣传标语
3.镇领导联系包保各村安排表
附件1:
兴隆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镇殡葬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兴隆镇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杰 谭守正
副 组 长:刘晓武 徐有清
成 员:郑小云 李军松 林带娣 朱学武 姚菊霞 王家学 邹幸运 王芳 孙秀宝 余舟庆 黄万春 任建平 余苏建 程国安
殡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即办公室、宣传舆情引导组、综合执法组、巡查检查组。
一、办公室
组 长:徐有清
副组长:王华、辛乃陈、张乐义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起草全镇殡葬整治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材料;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办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编辑各类会议纪要;负责健全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与各组协调和沟通;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日常事务,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舆情引导组
组 长:刘晓武
成 员:袁枚、杨晓婷、祁书达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镇殡葬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报道活动成果,总结宣传典型经验;负责搭建殡葬整治网络宣传平台,对殡葬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同时注意控制负面舆情;负责对各村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做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执法组
组 长:李军松
成 员:何庆源、祁书达、张乐义、辛乃陈、张付才、黄永庆、汪斌、夏乾峰、鲁丹、汪四清、倪建业、任志明、吴满花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村殡葬联合执法队执法并对迁坟过程中出现严重妨碍执法的行为进行制止。
四、巡查检查组
组 长:徐有清
成 员:辛乃陈、周涛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殡葬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宣传引领、滥建乱葬坟墓的摸排等情况;第二阶段,重点检查控制性及布点性规划编制、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情况;第三阶段,重点督促检查坟墓治理、整治工作进度、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新增遗体进入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等情况。
附件2:
殡葬管理工作宣传标语(供参考)
1、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
2、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头践行殡葬改革!
3、节约自然资源,禁止滥建乱葬!
4、生态节地安葬,造福子孙后代。
5、更新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习。
6、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7、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8、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9、严禁乱葬乱埋,治理青山“白化”。
10、坚持丧事从简,践行文明祭扫。
11、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崇尚孝老爱亲美德。
12、坚决制止违法建墓,改善投资环境。
13、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树立文明办丧新风尚。
14、打好殡葬整治攻坚战,落实殡葬整治责任制。
15、集中管控滥建乱葬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未经备案私自建墓。
附件3:
镇领导联系包保各村安排表
所在村
联系镇领导
大礼村
郑小云
三山村
刘晓武
光荣村
李军松
三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