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兴隆镇深化殡葬改革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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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4 16:22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旌德县深化殡葬改革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办〔201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排查整治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移风易俗。重点开展“三线六边”(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工业集中区)以及城乡结合部两侧可视范围内乱埋乱葬的集中整治,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9年4月25日前)。各村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排查整治行动。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19年4月30日前)。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重点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三线六边”可视范围内乱埋乱葬的调查摸底工作,逐穴建档,全面掌握墓主、坟墓位置、穴数及占地面积等情况。

(三)集中整治,加强管理(2019年12月底前)

对“三线六边”以及城乡结合部两侧可视范围内已建坟墓,能够迁移的必须迁移至公墓(安葬点)集中安葬;不能迁移的,要采取深埋、坟头绿化、植树植花遮挡等方式进行整改;继续抓好“活人墓”的治理;对无主坟,组织力量予以平毁。

(四)标本兼治,疏堵结合(2020年12月底前)

1、加强宣传引导。利用LED显示屏、广播等方式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和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厚养薄葬”的观念,大力倡导文明殡葬,对新建坟墓加强选址管理,积极引导、劝导村民规范殡葬,做到及时掌握、迅速介入,做到人人知晓,全民参与,共同维护,引导村民逐步移风易俗,改掉修坟建墓的陈规陋习。

2.加快建设公益性公墓。各村要积极谋划并选址村公益性公墓位置,通过向上争取和整合部分资金进行建设。

3.倡导节约型安葬。遗体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倡导不立碑或采用卧式碑,采用立式碑的,墓碑高不得超过1.2米。对超标准建墓立碑的,要依法通过拆除、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改造。

三、工作要求

各村采取实地排查、上门走访等方法,切实摸清违规殡葬设施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整治到位,同时,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组建信息员队伍,可以由各小组长组成,时刻掌握新修坟建墓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镇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殡葬新风。各村制定《修坟建墓公约》,纳入村规民约中,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群众从治丧大操大办、注重大墓大碑等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纪念上来。

附件:1.兴隆镇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名单